各学院、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普及艺术实践活动,营造校园美育氛围,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艺术教学中心和团委决定开展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校内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根铸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激发大学生对艺术的热爱与创作热情,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凝聚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戏润青春舞台,诵响时代风采。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艺术教学中心、团委
四、参加对象
学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五、节目要求
节目包括戏剧(戏曲)、朗诵两种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戏剧(戏曲)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个人项目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进行表演,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朗诵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可使用配乐、视频等形式辅助表达,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
六、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高校开展活动、省级评选和集中展演阶段两个阶段开展。
即日起至2025年7月为校内活动阶段。校内展演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后续会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和集中展演(2025年8月—11月)。
七、活动报名与作品提交
1. 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6月2日截止,请参赛学生团队或个人填写活动信息表(附件1)并与节目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art@ustc.edu.cn。若节目视频较大可上传至睿克网盘,在报名邮件中附上网盘链接(注意文件有效期)。
2. 格式要求。节目视频应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横屏拍摄,采用MP4或MPG2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节目名称”命名。
3. 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类别-集体/个人-作品名称”。未按要求填写邮件标题的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4. 通过报名初筛的作品后续将进行现场展演比赛。未通过初筛的作品不再另行通知。
5. 学校展演活动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校内展演活动组织开展中如有问题,可与艺术教学中心和团委联系。联系方式:吴思雨(艺术教学中心),0551-63606754;瞿梓俊(团委),0551-63600292。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节目信息表(校内)docx.docx
艺术教学中心、团委
2025年3月24日